- 关于《宜兴市2024-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4-05-21 / 浏览:42026 次 /
- 2024-05-21 更新 投诉举报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宜兴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宜兴市2024-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地点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www.yixing.gov.cn/zrzyghj)
二、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兴市解放东路191号荆邑广场)
邮政编码:214200
联系人:许莹
联系电话:0510-87920232
电子邮箱:751680559@qq.com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附件:宜兴市2024-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宜兴市2024-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宜兴市2024-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共包括3个片区,涉及面积136.7063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复为准),片区布局集中连片、形态相对完整,具备成片开发条件。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
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宜兴市2024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宜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
宜兴市各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两区”划定、高标准农田成果等其他相关数据。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是提升区域发展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十四五”时期是宜兴发展特别重要、极端关键的一个转折期,宜兴市将坚定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建立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新兴产业为主导、未来产业为新动能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成为“两个中心城市”,即宁杭生态经济带新兴中心城市和苏浙皖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延续城市发展思路,立足市民期待、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稳步提升城乡品质的重要手段
2、成片征收土地的不可替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相关情形,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成片开发主要是政府统一实施规划、统一开发,主要包括对危房较为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统一的旧城改建、对开发区、新区实施规模化开发等。
片区位于宜兴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是由宜兴市人民政府对片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部分片区内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亟待进行开发建设,加速整个地区的规划发展,有必要对片区内农民集体土地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四、规划主要用途和功能
依据现行城市、城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各成片开发片区内主要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工矿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通过片区的开发有利于全力推动园区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园区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
五、公益性用地
根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要求,差异确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其中,位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产业发展为主导,具有稳定的管理机构和明确的空间范围的产业园内,并且建设项目以工业为主导(片区内工矿用地、仓储用地面积占片区总面积60%以上)的工业主导型开发片区,其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25%。经批准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公益性用地比例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方案中片区公益性用地主要为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
六、方案合规性分析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已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将全部纳入其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七、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宜兴市2024-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计划在方案正式获批后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八、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九、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措施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宜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宜政规发〔2024〕4号)的标准执行。
2、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相应标准和规定执行。
3、征收程序:成片开发所涉及的土地征收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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